833人已瀏覽 時間 : 2024-01-21 12:02:00
導語:本人今年年初與市區銘雅裝潢公司簽訂了一份裝飾協議,委托其裝潢我家的一套房子,全包性質,總價20萬,已經前后支付了將近70%。工程應該是5月份開始,國慶節之前結束。但是,這家裝潢公司做事拖拖拉拉,到現在工程還沒有結束,耽誤了我的入住。我現在想跟他終止合同,而且要求他按照欺詐進行賠償,還要支付違約金以及我延遲入住的損失。想問問,我的訴求是否有法律依據?如果沒有,我應該可以追究對方哪些損失?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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