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341人已瀏覽 時間 : 2025-08-13 13:09:08
導語:本文針對未交房房屋買賣糾紛,詳細解析常見問題及維權方法,幫助購房者規避風險,保障合法權益。
最近揚州西區某樓盤延遲交房的消息鬧得沸沸揚揚,張先生上個月找到我們律所時,整個人都瘦了一圈。他掏出那份已經泛黃的購房合同,聲音沙啞地說:"這套房是我們夫妻倆攢了十年首付買的,現在開發商說要延期一年,孩子明年上學可怎么辦?"看著他手機里保存的樣板間照片和現在工地停工的畫面,作為處理過上百起房產糾紛的律師,我太明白這種焦慮了。
其實像張先生這樣的案例在揚州并不少見。去年廣陵區就有個樓盤,延期交房長達兩年多,最后三十多戶業主聯合起訴才拿到賠償。處理這類糾紛時,首先要看合同里白紙黑字的交房日期和違約條款。但很多業主簽合同時根本沒注意,開發商寫的"預計交付"和"具體交付"玩文字游戲,等出事才發現被套路了。
記得有位李阿姨的案子特別典型。她在2019年買了套學區房,合同約定2021年6月交房。結果到了日子,開發商只發了份延期通知,連具體時間都沒給。我們去查才發現,這個項目連預售許可證都是后補的。這類證據收集特別關鍵,包括每次與銷售人員的微信記錄、工地進度的照片,甚至要定期去住建部門查備案情況。
上個月處理的一個案例更讓人揪心。王女士買的是婚房,婚禮都訂好了酒店,結果開發商突然破產重組。這類情況就要立即申請財產保全,否則等清算時可能連賠償都排不上號。我們通過查詢企業征信,發現這家開發商在其他城市還有三個爛尾項目,早知道這些,王女士肯定不會買這個盤。
最近揚州住建局其實出了新規,要求開發商必須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。但很多消費者不知道,這個賬戶資金使用是要層層審批的。上周幫客戶調取的某個樓盤資金流水就發現,開發商竟然挪用款項去拍新地塊。這類證據一旦坐實,退房退款都是輕的,嚴重的話開發商要負刑事責任。
要說最讓業主頭疼的,還是"不可抗力"這個擋箭牌。疫情后幾乎所有延期交房都拿這個說事。但根據我們代理的案件來看,真正符合不可抗力條件的不到三成。比如有個項目停工8個月,開發商說是防疫要求,我們調查發現同期隔壁工地都在正常施工,最后法院判賠了總房款15%的違約金。
建議正在遭遇這類糾紛的業主,首先要做三件事:第一,立即書面發函催告;第二,收集所有往來憑證;第三,到住建部門投訴備案。去年幫邗江區12戶業主維權時,就是在投訴后發現了開發商違規預售的證據,最后不僅拿到了賠償,還促使相關部門整頓了整個片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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